每股收益是指當期凈利潤除以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即每股普通股所獲得的凈利潤
一般情況下,若某公司的每股收益較高,那么其凈資產收益率也較高。
但是,當對不同公司進行比較時,每股收益高的公司其凈資產收益率不一定也高。
下面舉例說明。
例1:公司A和公司B的股本均為5 000萬元,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為5000萬股,且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均為2 600萬元,但兩個公司的股東權益不同,公司A的股東權益為17 000萬元,公司B的股東權益為19000萬元。
這樣,盡管兩個公司的每股收益均為0.52元/股(2 600÷5000),凈資產收益率卻是不同的,公司B的凈資產收益率為13.68%(2 600÷19 000),要比公司A的凈資產收益率15.29%(2600÷17 000)低,這從每股收益上是看不出來的。
換句話說,公司B比公司A使用更多的權益資本才能獲得相同的凈利潤2600萬元,因此,公司B的資本獲利能力要比公司A低。
例2:公司E以面值1元平價發行500萬元的普通股,無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當年實現凈利潤為200萬元,則每股收益為0.4元/股(200÷500),凈資產收益率為40%(200÷500)。
公司F以5元/股的價格發行面值為1元的普通股500萬股,則全部資本為2 500萬元(500×5),從而資本公積為2 000萬元(2500-500)。
假設無盈余公積、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無負債資本,當年實現凈利潤為400萬元,則每股收益為0.8元/股(400÷500),凈資產收益率為16%(400÷2500)。
可見,盡管公司E的盈利能力(凈利潤200萬元)低于公司F(凈利潤400萬元),從而公司E的每股收益低于公司F,但公司E的凈資產收益率卻大大高于公司F.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就是:公司F使用了投資者投入的除股本以外的資本公積2000萬元,這部分資金同樣為實現400萬元的凈利潤做出了貢獻,而在計算每股收益時卻掩蓋了這部分資金所創造的收益,并且把這部分資金所創造的收益全部看成了股本創造的收益。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由于每年的股東權益是變化的,而普通股股本可以幾年保持不變,因此,凈資產收益率比每股收益更加準確地反映了股東權益資本所創造的收益。
因此,建議采用以下兩種方法對每股收益進行修正:
第一種方法是把除普通股股本以外的其他股東權益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按普通股的面值折算成普通股股本,計算當量普六合彩通股總股本,然后再計算當量每股收益。
如例1中,假設普通股面值為1元/股,則公司A的當量普通股股本為17000萬股,當量每股收益為0.152 9元/股(2 600÷17 000);公司B的當量普通股股本為19 000萬股,當量每股收益為0.1368元/股(2 600÷19 000)。
兩公司的當量每股收益與其凈資產收益率相一致。
第二種方法是將全部資本創造的凈利潤按資本進行分攤,計算出普通股股本所創造的當量凈利潤,然后再計算當量每股收益。
如例1中,公司A的普通股股本創造的當量凈利潤為764.705 9萬元(5 000÷17 000×2 600),當量每股收益為0.1529元/股(764.705 9÷5 000);公司B的普通股股本創造的當量凈利潤為684.210 5萬元(5 000÷19 000×2600),當量每股收益為0.136 8元/股(684.210 5÷5 000)。
股票收益即股票投資收益,是指企業或個人以購買股票的形式對外投資取得的股利,轉讓、出售股票取得款項高于股票帳面實際成本的差額,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資本利得和公積金轉增收益。
股票升值是股票市價的升值部分,他根據企業資產增加的程度和經營狀況股票收益而定,具體體現為股票價格所帶來的收益。
股息指股票持有人定期從股份公司中取得的一定利潤。
利潤分配的標準以股票的票面資本為依據。
公司發放股息的原則是:必須依法進行必要的扣除后才能將稅后利潤用于分配股息。
其具體的扣除項目和數額比例要視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紅利是超過股息的另一部分收益,一般是普通股享有的收益,優先股是不能參加紅利分配的。
收益率
股票收益率是反映股票收益水平的指標
1,是反映投資者以現行價格購買股票的預期收益股票收益水平。
它是年現金股利與現行市價之比率。
本期股利收益率=(年現金股利/本期股票價格)*100%
2,股票投資者持有股票的時間有長有短,股票在持有期間獲得的收益率為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出售價格-購買價格)/持有年限+現金股利]/購買價格*100%
3,公司進行拆股必然導致股份增加和股價下降,正是由于拆股后股票價格要進行調整,因而拆股后的持有期收益率也隨之發生變化。
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調整后的資本所得/持有期限+調整后的現金股利)/調整后的購買價格*100%